資金投向:xx停車場投資有限合伙企業(系列,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期設立)(以下簡稱【基金】)的GP和LP份額。
資金運用:xx信托作為受托人擬設立xx信托xx停車基金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(系列,根據實際情況可單獨設立),首期擬向社會合格投資人募集不超過3000萬元信托資金(以下簡稱“GP信托計劃”),用于認購擬設立的“xx停車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”暫定,以下簡稱“管理公司”)51%的股份,該管理公司作為GP發起設立、管理“xx停車場投資有限合伙企業”(系列,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期設立,以下簡稱“基金”),存續期限不超過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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